酒后提议随机殴打路人 9年后被判刑
闽南网1月30日讯 几人聚在一起喝酒,酒后竟心生找个人来打的荒唐想法,并在路上无故殴打他人。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6年元月2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吴某与黄某(已判刑)等人一起喝完酒要回家。当走到龙海市角美镇桥头村下围社村道时,吴某突然提议说,今天心情不好,找个人来打。吴某遂伙同黄某等人无故殴打刚好路过的郑某存,后引发双方打架。
郑某存及其同行的同事赵某等人,均被殴打致轻微伤。在互殴的过程中,吴某一方所骑的摩托车也被对方推入河中,黄某怒由心生,立马回家拿刀,将郑某存追至其租住的宿舍门口。郑某存公司副经理曹某闻讯出来劝架时,被黄某持刀砍中颈部致轻伤。
2009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黄某被抓获,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0年3月9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据了解,2006年,吴某曾经被传讯做笔录,后当地公安机关认为黄某为案件主要责任人,故没继续追查。
2013年,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吴某在案件中起到纠集、伙同他人寻衅滋事的作用,也要对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负法律责任。重新认定后,2013年,吴某被列为网上追缉对象后,于2014年8月9日主动到角美派出所龙池警务区投案。(海都记者 朱加良 实习生 陈晓秋 通讯员 林志南 曾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