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解释:
为缓解矛盾 三方协调做的决定
近日,海都邦邦联系上龙海市石码镇登第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黄先生。他说,目前这块土地确实是归登第村第一和第三村民小组管理,在开发商建设小区时,并未征用这片土地。而停车线也是第一和第三村民小组划的,出租所得收入也归他们所有。
黄书记说,这块地所在位置,是天翔花园小区后门,自从2年前小区车辆改由此进出,村民与小区的土地纠纷升级,后来经开发商、村委会与石码镇政府三方协调,这才决定划停车位,既能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又能增加当地村民的收入,适当地缓解了双方的矛盾。
“并非村民私自划线收费。”黄书记说,其实村民对停车位的收费并未高于小区内,一个月一个停车位收100元。昨天下午,海都邦邦致电龙海市石码镇政府党委书记陈细敏了解情况,她告知,确实如登第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所说,这一块停车位不是村民私自划的。
天翔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李先生也表示,目前村民划停车位出租收费的行为,解决了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收费也不贵,希望业主能理解,如果有出现车辆出入不便或是因停车位造成的困扰,可直接向业委会反映。
物价部门:
未在需报批范围内 可自主定价
海都邦邦从龙海市物价局了解到,这块露天停车位的出租价格,并未报批物价部门。
那么,哪些停车位需要报批物价部门,执行政府指导价呢?
龙海市物价局检查股苏股长出示一份福建省定价目录:1.政府全额、参与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2.机场、车站、码头、公交枢纽及轨道交通换乘站、医疗机构游览参观点等;3.交警市政部门依法规划的停车泊位,学校、博物馆、殡仪馆等特建的停车场;4.物流园、专业市场配建的停车场;5.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停车场。这几部分是实行政府指导价,如果出现违规,可投诉给物价部门,随后物价部门根据分类报给相关部门。
如要在城市道路上设停车位,那就需要出示市容管理局的划线,如公路占道,则要交警部门批准,然后由收费股审批,凡是在文件规定内,出现违规,物价部门将进行检查。其他的则是市场调节价,只要明码标价就行。目前这块停车点是登第村集体土地所有,可以实行自主定价。(海都邦邦 方锦燕 吴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