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海市程溪镇上坪村村民陈某春、林某伟在砍树时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没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致使骑摩托车途经此地的村民陈某海被击中头部送医无效死亡。陈某春、林某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事发当日,程溪镇政府当即成立了以镇村领导、派出所、司法所相关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到场协调并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调解中,双方在赔偿金方面存在较大差距,而且互不退让,随时有可能使矛盾激化。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程溪司法所主动介入,立足案情,结合肇事者家庭的经济状况,从法、理等角度向受害方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理性提出赔偿标准。次日,双方始终无法在赔偿数额上达成共识,死者亲属愤然离席。程溪司法所所长黄海水一面安抚死者家属的情绪,一面积极做肇事方家属的思想工作。
经过3天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由陈某春、林某伟的亲属赔偿死者陈某海的家属医疗抢救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8万元,扣除前期支付的12000元,陈某春、林某伟亲属一次性付清各项赔偿金36.8万元。( 陈建和 赵晋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