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21日讯 昨日,福建省纪检监察厅披露,近日龙海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经查,2012年9月下旬,经时任龙海市港尾镇浯屿村党支部副书记蔡某山提议,该村组织包括蔡某山、蔡某平(非中共党员)、钟某升、杨某辉、江某田、蔡某民在内的村两委干部,携带家属共计18人前往云南旅游,返村后通过虚开发票,在浯屿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村集体企业)报销外出旅游费用177395元。
浯屿村村两委干部公款旅游肆意挥霍村财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目前龙海市纪委已对蔡某山、钟某升、杨某辉、江某田、蔡某民等5人党纪立案调查,责成港尾镇政府给予蔡某平通报批评处理,同时追缴收回蔡某山等人外出旅游费用177395元。(海都记者 周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