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卡“过期作废” 商家自设期限占便宜
闽南网6月16日讯 龙海市民谢先生在儿童游乐场买了一张预付式儿童游乐卡,卡内还有余额,却被游乐场告知卡已过期作废了,这让他很火大。
上周日,谢先生带着宝贝儿子,来到龙海石码镇吉安儿童游乐场欢度周末,不想被游乐场的工作人员拦在门口,不让进。谢先生很疑惑,自己去年花300元办的儿童游乐卡,还剩4次尚未使用,为何不让进?
经营者却坚称,这张卡有效期是一年,已经过期作废。谢先生只好向12315求助。
昨日,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按照我国《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在执法人员的现场调解下,游乐场经营者向谢先生道歉,并再次激活这张儿童游乐卡。(海都记者 方锦燕 郑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