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房屋抽大奖 抽出罚单一万元
日前,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市场巡查中,发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
据查,某房地产公司为推动销售其楼盘房源,通过制定促销方案,并委托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龙海市海澄镇、东园镇等三处发布户外广告。内容均为某楼盘“TEL:6056677 认筹抽轿车 开盘即抽马自达6/两百台家电 ”等字样及轿车图样。该户外广告未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
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之规定,已构成不正当竞争有奖销售行为。龙海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23日,对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郑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