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拘禁借款人 坐牢!
闽南网7月9日讯 讨债心切,陈某团和朋友非法拘禁借款人逼其还款,被害人家属报警。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前日,龙海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团有期徒刑六个月;黄某明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陈某鹏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
陈某团、黄某明、陈某鹏都是龙海人。2014年6月,陈某团先后两次借20万元给陈某丙。后来听说陈某丙赌博输掉上千万,赶紧催讨。
8月15日下午,陈某团把陈某丙约到家中,再次催讨,不还钱就不让他离开,由朋友黄某明、陈某鹏帮忙看守。
陈某丙的家属报警求助,民警于8月18日晚上将人救出,抓获陈某团和陈某鹏。得知惹事上身,黄某明也于2014年10月2日自动投案。(海都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林志南 张小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