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伐木工吴某的家属在程溪镇调委会的主持下签定了总计51万元的死亡赔偿调解协议书。这是龙海市程溪镇司法所充分利用“公调对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又一成功案例。
死者吴某生前受雇在程溪镇白云村山上从事伐木工作,7月15日上午,工作中的吴某因口渴去取水,不慎跌倒身亡。后经公安机关鉴定,吴某为意外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20多人聚集到雇主朱某家要求赔偿,朱某报警求助。程溪派出所民警到场调解无果,向程溪镇主要领导报告,程溪镇调委会随即启动“公调对接调解”,指派镇司法所所长黄海水带领调委会工作人员,在程溪派出所的配合下,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时,死者家属要求赔偿120万元,而朱某只愿意赔偿30万元。工作人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龙海市公安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向双方当事人作了细致的说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解释,以及福建省人均生活水平标准计算,吴某的人身死亡赔偿款大约为40万元左右。但考虑到死者有一个尚未成年的儿子,以及一个基本无劳动能力的妻子,及家中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母亲,希望雇主在规定的赔偿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0余万元的抚慰金,以安抚死者家属,同时希望家属不要漫天要价。
然而,死者家属只愿把赔偿降到60万元,朱某则表态只能赔偿45万元。面对15万元的差额,死者家属情绪十分激动,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工作人员在对死者家属进行一番推心置腹的安抚后,让他们先回家冷静思考。同时,嘱咐朱某积极筹备赔偿款。
7月20日,工作人员再次召集双方到司法所进行调解,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最终双方同意了镇调委会做出的51万元的赔偿方案。(陈建和赵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