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18日讯 偷走同事钥匙,然后到同事的宿舍大肆盗窃。经龙海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昨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罚金3000元。
黄某是漳州龙海人,在龙海东园一家食品企业上班。今年3月29日上午,黄某趁人不注意时,拿走更衣室里同事陈某衣服口袋里的钥匙。当天下午,黄某用偷得的钥匙潜入陈某宿舍,偷得陈某及其舍友江某、马某三人现金共计762元和价值225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随后,又将偷得的笔记本电脑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陈某下班后,发现口袋里的钥匙不见,回宿舍发现钱财被偷,随后报警。知道陈某报警后,黄某不安,主动到龙海市公安局投案。(海都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林志南 黄智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