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房屋、厂房能够违规建设,多次向他人行贿和介绍贿赂。近日,由龙海市检察院与龙海市公安局分别立案侦查的龙海市榜山镇平宁村村委会原主任谢某涉嫌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处谢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据查,2012年2月至8月间,谢某为了自家及村民的房屋能够违规建设和其能够成功当选村主任等事项,先后4次向榜山镇原党委书记甘某贿送现金3万元和50条中华香烟,价值共计63550元。
同时,谢某在担任平宁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款物,合计41062元。此外,为他人能够搭建房屋和厂房,谢某接受他人的委托,从中斡旋并代为贿送款物给榜山镇原党委书记甘某,合计82900元。(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林志南 陈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