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安委办督查组到龙海督查粉尘防爆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工作
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福建省工商流通发展专项—物流发展资金的通知》(闽经信服务〔2015〕447号)的通知精神,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5年9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8份,电子光盘2份)报龙海市经信局、财政局。
联系方式:
龙海市经信局电子信息和生产服务业股 黄建国 6552165
龙海市财政局企业科 杨国财 6535146
2015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