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办健身卡,竟要收取转卡费,这太不公平了。”龙海市的许女士对健身馆收取健身卡转卡费一事愤愤不平。9月20日,在龙海市12315依法调解下,商家最终同意免收转卡费。
今年3月,龙海市石码镇消费者许女士在龙海市美身材健身馆办了一张健身卡,价款1200元。办卡后,由于工作繁忙,没时间进馆健身。9月16日,她想将健身卡转让给一位朋友。她和朋友一起到健身馆办理转卡手续,却被要求收取20%转卡费。对此,许女士很不解:“自己花钱购买的卡,商家只是改个名字就要收240元,这太不合理了。” 于是,她拨通了12315投诉电话。
执法人员当即赶到现场,经现场调查核实,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12315执法人员认为,依据《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等规定,商家无权收取转卡费。经调解,健身馆同意免收转卡费。(福建日报 郑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