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龙海市12315投诉台接到一起汽车维修质量纠纷案件,及时帮助消费者罗先生解决纠纷,并获得了退款。
9月24日傍晚6点多钟,罗先生驾驶一辆轿车路过龙海市时,发现小车空调不制冷,于是找到龙海市瑞汽修理厂修理。维修人员检查后告诉罗先生是鼓风机坏了,要换一个鼓风机。维修人员为小车换上鼓风机,罗先生交上维修费420元后,驾驶不到4公里,空调机又出现不制冷。第二天上午,罗先生经过检查,发现修理厂为自己小车换上的鼓风机是次品货,与修理厂交涉无果之下,拨通了12315投诉电话。
执法人员经调查核实,罗先生反映情况属实。经营者承认了维修工拿错配件造成小车再次发生故障的过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之规定,经调解,瑞汽修理厂经营者向罗先生表示道歉,并退还维修费420元,小车故障由罗先生另找他人维修。(郑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