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21日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漳州市卫计委获悉,2016年新农合筹资水平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4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42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120元。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0%左右。同时,逐步扩大纳入新农合支付的日间手术范围,适当提高日间手术等门诊诊疗报销比例。(海都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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