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微信公众号上线了,里面还有‘粉丝’关注食品抽检、食品种类等事项呢。”
“食品抽检,可以由我们百姓做主啦……”
连日来,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手机客户端、东山资讯网以及“今日头条”发布的“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微信公众号,引发了该县诸多网民的热议和围观。该县西埔镇白石街一位吴姓居民,点击打开该微信公众号指着里面的信息说:“你看,微信号里还有东山县检察院的举报电话呢。”
一个小小的食品微信公众号,缘何能够如此吸引人们关注的眼球?
食品安全监管,历来以“难”字著称。东山县检察院采取介入方式出新、监督方式变新、意识理念更新的“三新”意识,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手,共同构筑食品安全监管新载体。他们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申请微信公众号“市场监管”,要求设立食品“我要抽检”窗口,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以群众所关注的农药残留、甲醛残留、亚硝酸盐残留、荧光剂残留等公众认为需要重点抽检的加工食品、水产品、农产品等,发布在“市场监管”的微信公众号上,由广大网民进行点击并确认提交,市场监管局收集点击提交的信息,并依照点击关注度高的食品,采取快检、执法抽检等措施,从而消除百姓食品安全消费隐患,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行政执法部门的“我要抽检”,转变为社会各界“粉丝”关注的“要我抽检”,将检察机关监督方式,直接借助新媒体优势,达到监督的即时化、贴近性与规范化。
在此基础上,东山县检察院侦监科,密切注意微信公众群中关注度高、点击率多的产品,以跟帖提醒、检察人偶发声等方式,及时提醒市场监管局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快检结果,并作出消费警示。侦监部门在该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举报电话,在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的同时,针对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所公布的快检结果、群众举报投诉等,启动行政案件查询与调阅,适时介入市场监管局的现场食物抽检,将监督前置到执法一线,在第一时间内,建议市场监管局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东山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林惠亭告诉笔者,该微信公众号自五月份发布以来,发布食品安全抽检问卷500多份。该县检察机关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相关警示信息6条,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件2人。(黄喜祖李定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