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漳州市工商局、漳州市消委会联合本报、漳州新闻网组织开展的“抽检商品我做主”群众意见征集活动,市民对家用电子电器进行抽检呼声最强。日前,漳州市工商局正式发布了照明产品、室内加热器、电饭锅等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报告。
据悉,前阶段漳州市工商局对漳州流通领域中的商场、超市、零售商等19个场所,80个批次的照明产品、室内加热器、电饭锅产品展开了质量检测。经检验,抽检的80批次照明产品、室内加热器、电饭锅中,合格35批次,合格率为43.75%;不合格45批次,不合格率为56.25%。其中,照明产品共抽检40批次,不合格批次达34款,不合格率高达85%;室内加热器共抽检24批次,不合格批次5款,不合格率20.8%;电饭锅共抽检16批次,不合格批次6款,不合格率达37.5%。生产和经销企业占比情况:45批次的不合格照明产品、室内加热器、电饭锅涉及27家生产企业,占抽检所涉及的44家生产企业的61.36%;涉及14家经销单位,占被抽检的19家经销企业数的73.68%。
其中,照明产品方面,主要针对当前市民关心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检测,检测项目有:标志、结构、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外部导线和内部导线、防触电保护、热试验、防尘和防水、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接线端子等9个方面。
从上面的表格可以看出,标志、外部导线和内部导线、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的不合格批次比重较大,不合格率超过50%。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防尘和防水、防触电保护的不合格率差不多,都在20%左右。热试验和结构不合格比重较小,都小于10%。有些商品仅有一项不合格,有些商品有多项不合格。
至于室内加热器、电饭锅,抽检出的问题也不少,主要集中在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溢水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耐热耐燃等方面。
据介绍,此次照明产品、室内加热器、电饭锅等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出的不合格项目,如结构、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外部导线和内部导线、防触电保护、热试验、防尘和防水、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等项目,有可能造成触电危险。对此次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市工商局已依法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及时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并对经营者经销不合格商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消费提醒:
针对目前家用电子电器市场存在的乱象,漳州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照明产品、室内加热器、电饭锅等小家电时,应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注意产品的外包装和灯体本身的标志
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需要注意产品的外包装和灯体本身的标志,切记勿买三无产品(无制造商、无功率、无电压),有些山寨产品外包装华丽,却未标记制造商,或者只是看到几个所谓的字母标记,在外包装盒上找不到生产企业和地址的,其实是混淆视听。
2.注意带金属外壳的产品
有一些外壳是金属的产品,产品又没有保护接地,需要关注一下这种产品是否使用隔离安全特低电压的控制装置,这种产品有可能存在介电强度不合格的危险。如果购买的产品是金属外壳,最好购买一些品牌较大的企业的产品。
3.带电件裸露的产品不要购买
如果看到有些产品的带电件是直接裸露的,除非它标注了是隔离安全特低电压,否则都存在触电的危险。
4.外部导线截面积过小或者基本绝缘外露的产品
有些产品的外部导线截面积过小,或者导线上未标注截面积(合格的外部导线上有标准号和截面积大小)的产品不要购买。
-本报记者林思赓通讯员张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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