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漳州市物价局获悉,因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门站销售气价下调0.317元/立方米,市联网区域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基础气价每立方米同步下调0.317元。IC卡用户自今年11月1日起执行,抄表用户自今年12月抄见气量起执行。
根据通知,三个阶梯价格制度调整如下:
第一阶梯(基础阶梯)销售价为2.883元/立方米,用气量为240(含)立方米/户·年;
第二阶梯销售价为3.46元/立方米,用气量为240至360(含)立方米/户·年;
第三阶梯气价为4.325元/立方米,用气量为360立方米/户·年以上。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为3.171元/立方米。(记者陈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