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漳州市电业局获悉,11月1日起我市正式调整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分档电量。调整后,第一档电量增加了30度,家庭用电度数每月不超过230度的用户将可节约一部分电费。
此次调整,我市实行阶梯电价“一户一表”制。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电量,从现行的每户每月200千瓦时提高到230千瓦时,即用电量230千瓦时及以下的部分,电价为0.4983元/度;
第二档电量从现行的每户每月400千瓦时提高到420千瓦时,即用电量231千瓦时到420千瓦时的部分,电价为0.5483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用电超出420千瓦时的部分,电价为0.7983元/度。
合表用户电价为0.5330元/度,不分档。
以家庭月用电500度为例,市民以往分档电费时需要缴费约289.15元,而实行新的分档标准后,电费降为282.65元,要比以往的分档标准省钱一些。调整后,各档电价和合表用户电价水平保持不变。(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尹善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