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起,漳州正式启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接业务。这意味着,市民今后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更便捷了。以后,职工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再不用两地奔波了,只需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住建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并将在6月底前上线,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为了方便全国各区域内跨城市工作调动、离职再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避免缴存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便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漳州今起正式开通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转入:最长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职工今后在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对应的业务运作部门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该账户。
记者了解到,缴存职工如果是本人办理,需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漳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人、业务部门各一份)。如果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需提供《漳州市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转入职工的《漳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以及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申请材料,漳州中心将在最长3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核实信息、向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传递函件,由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将原缴存的公积金余额转入漳州中心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最终我市在最长3个工作日内核对确认资金到账及办结,即可完成整个公积金异地转移程序。
转出:最长5个工作日完成资金转出
职工劳动关系迁往外省市的(含福建省内各地市),且与外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向外省市公积金中心相应的业务部门提出转入申请。漳州中心将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转续平台对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传递函件进行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将把职工封存在漳州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银行转账至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而申请人所需申请材料要根据外省市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
据悉,我市通过平台收到外省市公积金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受理、信息与资金转出等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原先没有开展异地转移转续业务时,职工要办理异地转移公积金,手续需要提供工作调动证明、到转入地领取异地公积金转入账号(函件),来来回回需要两地奔波确认,手续十分繁琐。异地转移转续业务开展后,职工只需“一站式”即可办理完成所有公积金异地转移手续。
温馨提醒>>>
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前提是转入地和转出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均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如有一方未接入平台的,仍按原有方式办理转移业务。(记者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