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均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到2020年,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乡社区,农村覆盖率达70%以上。
●打造“美好漳州·生态康养”养老品牌,建设一批极具漳州特色的养老旅游休闲基地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我市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降低养老服务准入门槛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降低养老服务准入门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均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非本市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本市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在鼓励境外投资者在漳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基础上,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并享受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同等优惠政策。同时,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优化简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手续。
在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方面,进一步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系改革,建立政府为主导、市场为主体、运营主体多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公办机构养老服务社会化机制,推行公建民营、公办民营、服务外包、PPP等模式。到2020年,各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均采取“公建民营”对外运营,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开展营业率达60%以上。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企业化运作政府投资建设的乡镇敬老院,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产业化、政府购买常态化、五保供养社会化”。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修订编制并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到2020年,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乡社区,农村覆盖率达70%以上。鼓励社会资本、慈善组织参与农村幸福院建设,引导社会力量运营乡镇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运营补贴,实现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启用“12349”养老服务热线,打造“15分钟养老圈”。
同时,强化医养结合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养老与医疗资源的互联共享,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有效的协作机制。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总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65%以上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
在创新“互联网+”养老服务方面,我市将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开发和运用智能硬件,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开发更加多元、精准的私人订制服务。
此外,还将打造“美好漳州·生态康养”养老品牌,建设一批极具漳州特色的养老旅游休闲基地,鼓励传统食品企业开发老年特色食品,开发建设生态养老特色小镇,形成一批具备成熟运行模式、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发挥县域资源特色和比较优势,注重本地需求和差异化发展。厦门港南岸区域倡导发展大中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适老化住宅、智慧养老、老年康复辅具等产业,环东山岛和内陆区域倡导发展经济型养老机构、康养旅游等产业。(记者 吴静芳 通讯员 何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