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9月12日,我市启动新一轮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符合条件的遗传代谢病患儿将获得救助。
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年龄18周岁以下(含),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医疗费用自费部分超过2000元(含)可接受救助。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包含串联质谱检测出的病种(48种)、其他遗传代谢病病种(30种),如有不在所列病种中,但实为遗传代谢病的,交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纳入救助范围。
此次救助将对患儿在2015年1月1日(含)至今,在公立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给予2000元-10000元补助。其中,每位患儿自付部分大于等于2000元,小于3000元的,补助额度为2000元;自付部分大于等于3000元,按自付费用的85%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10000元(含)。患儿在获得第一次补助金(以基金会救助时间为准)之后可申请第二次补助。
前往申请补助的患儿家属需携带由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设定的统一格式的救助项目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病情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患儿法定监护人可到漳州市妇幼保健院二楼儿童保健科(龙文区水仙大街193号)咨询详情,咨询电话:0596-2681276。
据了解,福建省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与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在福建省开展一项面向出生缺陷患儿的社会公益项目,项目管理单位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漳州市项目实施单位为漳州市妇幼保健院。(记者 王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