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2日讯 市民要了解信息,部门不能遮遮掩掩。漳州市政府近日下发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规定必须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
漳州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围绕当前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进行督查,信息公开也要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
□这些信息要公开
行政权力清单:包括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及行政审批事项信息。
财政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以及政府采购信息。
公共资源配置:包括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征地信息以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
公共服务:包括社会保险信息、社会救助信息、教育领域信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
国有企业:包括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
环保:包括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环境执法检查信息,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食品药品安全: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包括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慈善组织信息。(海都记者 周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