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3日讯 漳州市政府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改革审批制度,提高政府行政服务效率,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务。
昨天,海都记者从漳州市政府了解到,漳州市政府下发《漳州市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就精简审批事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清理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一些审批要取消
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企业投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其他地市已取消的审批项目,漳州市也一律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已改为备案的事项,一律不得搞变相审批;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市、县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
创新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并由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推进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行政权力有清单
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各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一经公布,非经规定程序,任何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或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之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
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编制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运行流程图,予以公布。对涉及多个部门监管的事项,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要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的责任。
审批要“一站式”
要规范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项目。
对多部门共同审批事项,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对部分委托县(市、区)政府办理的市级审批事项,实行市县联审联办;推动有条件的部门将分散在多个内设机构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或行政服务中心相对集中。
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建设综合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从“一证三码”向“一照一码”过渡。
建立健全即办制度、限时办理承诺制度和受理单制度。将一般事项审批权限下放窗口人员。严格落实“办理环节压缩到3.2个以内,办理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60%以内”的要求。
中介服务项目要规范
要组织开展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清理工作。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立外,其他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项目一律取消。不得增设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准入门槛,法律法规未明确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要求的,不得增设资质等级要求。保留的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和中介服务要以清单方式一律对外公开。
加强涉企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以及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
特殊区域的审批制度
试行“园内事园内办结”。推进特殊区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设立特殊区域行政服务中心,属地政府要将直接面向企业的经济管理事项交给园区行政管理机构管理,解决特殊区域与行政区职能交叉、职责不清、企业多头办理等问题。
创新环东山岛区域体制机制,除国务院、省政府明文规定限制下放审批权限外,市级审批事项能下放的要全部下放到位,暂时不能下放的,也可采取委托或市县联审等方式,并积极探索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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