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6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蔡淑娇 曾永锋)电动车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觑,11月5日,南靖县龙山镇西山村村民的吴某在就遭遇了电动车自燃事故,好在事发地点在路边的一块空地,被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并及时妥善处置,才避免了人员伤亡,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介绍,昨天下午14时许,民警巡逻至西山村时,发现公路旁边的空地上有一辆冒着滚滚浓烟的电动车,而骑车人却不知去向。民警见状立即停车,迅速拿起车上的灭火器对着起火的电动车进行灭火,路过的热心群众也回家拿来水桶提水过来配合民警灭火。警民联合十多分钟后,明火终于被扑灭。考虑到温度较高以防二次燃烧,民警又对火源处不断浇水直至温度降低、烟雾散去,确保不会再次燃烧后才终止灭火。由于火势较大且燃烧迅猛,该电动车只剩一副焦黑的“骨架”,所幸民警及时救援,并无出现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