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25日讯(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蔡淑娇 陈溢龙)3月23日,南靖警方主动查处,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经查,2019年12月6日,在南靖县山城镇小山城村水库附近的小山丘,陈某所属的施工队正常施工,准备修路,遭到犯罪嫌疑人赖某及其妻子等人的阻扰。据介绍,因为施工队在施工时的小山丘路段有使用权的争议,赖某坚持称拥有该小山丘路段的使用权,该地段的石头也是其所有。因村干部和赖某还未协商好该小山丘的石头赔偿问题,所以赖某坚持不让陈某所属的施工队搬走石头,因此争执不断,后陈某与赖某发生口角,继而引发打架,陈某被赖某殴打致左胸受伤。1月2日,经南靖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
事后,犯罪嫌疑人赖某逃离在外,为迅速消除社会影响,南靖县公安局山城派出所民警多次进村入户,积极动员犯罪嫌疑人赖某的家属,宣传法律法规劝其投案,3月23日,犯罪嫌疑人赖某终于主动到山城所投案自首,现已依法被山城所民警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