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25日讯(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周东军 柯秋燕)“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每一位驾驶员都熟知的常识。然而,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并且试图逃避检查。近日,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抓获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尚某,其酒后因自觉路程近,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查获,现已取保候审。
据尚某陈述,其在与家人聚会时兴起,喝了几个瓶啤酒。后因有事要到靖城镇的公司一趟,其抱着“只有一公里左右的路程,应该没啥事”的侥幸心理准备开车去。可刚出家门口,就碰上了正在靖城镇新华都路段开展夜查酒驾行动的交警,执勤民警依法对尚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107mg/100ml。随后,经抽血送检,尚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尚某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将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之中。无论何时、何地、何种理由,都请勿心存侥幸,时刻牢记“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