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27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周东军 柯秋燕)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第一时间要做的事就是报警,但总有人幻想可以溜之大吉。今天,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一起警示案例,该大队迅速侦破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据介绍,1月10日上午10时26分,南靖县山城镇中山南街路段上,一位穿着红色毛衣的老人黄某骑着三轮自行车正准备过马路,突然,张某骑着二轮电动自行车,从后方驶来,电动自行车碰撞了老人骑的三轮自行车的车头,老人连人带车倒在地上。事发后,二轮电动自行车驾车人张某直接驶离现场。南靖交警接到警情后立即赶赴现场护送伤员到南靖中医院进行及时救治,并对伤员就该事故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因为该伤员年纪比较大,事故发生的也比较突然,提供的有效信息极为有限,所以交警部门重新将注意力放到故现场上。但是通过走访调查和查看事发路段周边的监控视频,办案民警发现肇事者的体貌特征模糊,且二轮电动自行车无号牌,无法锁定嫌疑人的身份,这给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于是,办案民警收集了事故发生前后的这段时间里的道路监控视频,反复分析比对,推算出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初步确定了嫌疑车辆最终可能进入溪边村、三卞村区域。经过在三卞村和溪边村的走访排查,办案民警在1月12号下午锁定了肇事逃逸驾驶员为西边村的张某。最终通过对张某电动车进行相关痕迹比对,发现跟该起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完全相符在证据面前,张某对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1月15日,受害老人黄某的家属来到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中队,将一面印有“神速破案 新时代人民卫士”字样的锦旗送到经办民警的手中,对南靖交警迅速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表示感谢和赞许。目前,这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在此,我们再次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切勿心存侥幸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