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29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蔡淑娇 赖翠兰)1月28日,南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一名男子因阻碍民警正常执法,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据悉,1月4日凌晨3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因醉酒额头受伤到医院处理伤口,结果在医院闹事,破坏医院正常秩序。南靖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接警后,指派警员到南靖县县医院执行职务时,违法嫌疑人刘某某不听劝阻,用脏话辱骂民警,用手拍打警车,将后背靠在警车车前盖,并用手用力推搡民警,致使民警无法正常的执法。民警将其带回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其酒醒。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向刘某某播放了接处警视频,刘某某对自己醉酒后的所作所为十分后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南靖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某依法给予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