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10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蔡淑娇 曾永锋)为进一步维护好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重点路段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酒驾醉驾治理工作,切实预防和降低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南靖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组织警力开展道路交通纠违整治行动,查处多起酒醉驾。
经查,6月3日晚7时30分许,卓某(男,山城镇人)饮酒后驾驶一辆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上道至G319线485KM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卓某体内的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卓某作出行政处罚。
6月3日晚8时10分许,庄某(男,龙山镇人)饮酒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至G319线龙山镇马山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庄某体内的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24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询问,犯罪嫌疑人庄某对其醉驾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而在6月5日晚7时10分许,蔡某(男,龙山镇人)饮酒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上道至G319马山线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蔡某体内的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卓某作出行政处罚。
南靖警方提醒: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做到“拒酒驾,不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