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26日讯 南靖人简某,35岁,已经结婚,身为人父。平日,他多次路过山城镇一小区工地,摸清楚了工地工人都住在小区某栋的一楼。工人宿舍浴室设施比较简陋,没有什么保护措施。于是,色心渐起。
前日傍晚,简某一个人溜达经过该小区工地时,当即起了色心,想去偷窥偷窥。简某避开了小区正门,翻墙而过,趁着夜色,跑到浴室窗户下。因为窗户有近两米高,为了看到里面,简某还特意在脚下垫了东西,方便趴在窗户偷窥。
“啊!色狼!救命啊!”谁料,正在里面洗澡的女子不经意,瞟见了趴在窗户上的简某,大声呼救。周围的工人听到声响,迅速聚集而来,将来不及逃走的简某逮了个正着。(推荐阅读:奇葩说:铲车司机不干正事 辞职与网友抢劫的士)
面对赶来的警察,简某羞愧难当。他辩称,自己一时鬼迷心窍,才做了错事,十分后悔,愿意赔偿女子精神损失费1500元。目前,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简某已被南靖警方依法处以行政罚款500元。(海都记者 陈青松 通讯员 黄达泽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