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田镇再次组织执法部门,依法对蓝田镇圳头村山后社新浦东路段南侧的一宗面积230㎡的“两违”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该违章建筑是区执法部门于6月11日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制止,并向违建者发出通知,限其一周之内将活动板房里面的物品搬离并拆除。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执法部门依法采取了强制拆除行动。
记者 马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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