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区领导戴晓清以及区残联工作人员深入我区3家用人单位,给他们送去了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共计20.22万元。
据了解,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是非财政拨款单位和非福利企业等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实际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1.6%,并且超比例部分实际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人数超出1人以上;按规定申报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安排就业的残疾职工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有1人以上具有本省户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了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残疾职工有具体的工作岗位且实际在岗。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给予用人单位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5倍的奖励。
记者 林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