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综合治税制度化。下发《综合治税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明确“政府领导、财政牵头、税务主管、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源泉管理”工作思路,整合财政、经发、建设、国土、电力等涉税部门,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和涉税信息综合数据资料库,逐步实现辖区涉税信息互联共享。②税收基础信息管理常态化。国、地税部门牵头搜集、整理、编报各类报表、台账等综合治税信息资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涉税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全区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组织体系。③综合治税平台实战化。建立数据处理流程,深化数据分析、提炼、整合,构建第三方涉税信息风险指标和模型,使综合治税平台真正服务于税收征管核心工作。自综合治税开展以来,该区共补征入库税款1469.81万元,滞纳金68.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