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17日讯 拖着疲惫的身子,54岁的原仲学搬离了住了半个月的小旅馆。

想起儿子,妻子无声落泪,老原也哽咽了
昨日上午8点多,在漳州新浦路霞田下,他找了一间便宜的阁楼租住下来,“我儿子原楠,什么时候他的见义勇为认定了,我就什么时候带他回家。”
10月30日上午,原楠在九龙江溺亡,落水的同伴说,原楠是为救他而出事的。第二天,原仲学不远千里来漳,想为儿子申报见义勇为。他在九龙江边苦苦守候,期盼有目击者能证明儿子是救人溺亡的。
等待了15天,终于等来目击者。
找到4名目击者 但无人看到救人经过
11月13日,有位好心人给原仲学打电话,称事发当天有一位陈姓的游泳爱好者,目击了原楠落水。14日上午,原仲学找到了陈先生,陈先生表示,愿意向警方提供他所见到的经过。陈先生说,他距离事发水域约150米,是听到李旺的呼救才发现的,不过并没有看到原楠救人,只看到原楠落水。
14日下午,在另一位好心人的帮助下,原仲学等到了来游泳的一对老夫妻,还有一名年轻人,这名年轻人就是当日李旺呼救后,跳水救原楠的热心游泳者,而他正是老夫妻的儿子。然而,他们表示也没有看到原楠跳水救李旺的一幕。“你儿子真是没福气,要是我们看到了,肯定第一时间下水救人”,他们说,听到李旺呼救时,他们转头看,只见到原楠在水中挥舞的双手,“我们第一时间冲过去,我儿子跳下去,你儿子已经看不到,沉下去了”。
昨天下午,海都记者从东铺头派出所获悉,经办民警已经将调查经过,提交芗城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认定。目前,事发现场没有监控,只有获救者李旺的单方说法,以及原楠落水后目击者的说法。至于原楠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将由见义勇为基金会作出具体认定。
漳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郑任宽表示,县级公安机关20天内将会对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进行认定,“我们也在关注事情的进展,芗城警方也在尽职尽责地积极调查此事,相信很快会有一个结果。”
热心房东接纳他们 还有好心人捐款
昨天上午9点多,芗城区新浦路霞田下一栋民宅,房东褚女士热情地从家中拿出一捆电线,递给原仲学,“你就放心住在这里,有什么困难,直接跟我讲。”
原仲学有些麻木苍老的脸庞上,挤出一丝笑容,连连道谢。
“这些天,住小旅馆,一天50元,实在住不起了”,原仲学说,经好心人介绍,他找到了褚女士家,租了三楼阁楼一间约10平方米的房间,1个月300元。早上,他们刚刚搬过来,就被房东褚女士认出来,“看到他拿的那个红色寻人牌子,我在微信上见过,原来就是这个老伯,太可怜了,我们肯定要帮忙,赶紧收拾一下,让他们尽快搬进来。”
说是搬家,其实行李也就四五个装衣物的塑料袋。李旺身份证又丢了,回家都难,只能跟着原仲学生活,“他要认我做干爹,说以后会替原楠孝敬我。我没答应,怕以后看到他,想起儿子难受。”
原仲学说,他想通过海都报,好好感谢一下这些天帮助过他的好心人,这些人他都不认识,却非常热心地帮他寻找线索。在儿子出事的江边,有一群好心的游泳爱好者,还给他们募集了4000元善款,“他们说,事发时,他们离得比较远,没能帮忙救人,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表示一下心意。”
未来怎么办,原仲学感到两难。老家的亲戚、朋友,催他们赶紧回家。可是,儿子的事情未了,尸体尚未火化,相关的高额费用及回家路费也让他们难以承担。原仲学打算,过两天就在漳州找份工作,“总要活下去,我以前做过水电工,想找个小区物业或超市试试”。(海都记者 陈青松 戴江海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