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30日讯(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通讯员 陈永贵)2016年,漳州市在全省率先把解决贫困危房户、无房户的居住问题,作为今年脱贫攻坚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来抓,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截至10月底,农村贫困无房户和贫困危旧房户修缮问题全部解决。在“点赞漳州2016十大民生实事评选”活动中,很多漳州市民为此项目点赞投票。
马铺乡杉脚村鞍仔坪集中安置区,共有46户176人(江镇森 方一淳)
年初,漳州市委、市政府制定《漳州市农村贫困无房户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决定在今年内解决全市农村贫困户基本居住问题。经统计,全市今年需解决农村贫困无房户涉及15个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共989户。
据了解,无房户对象限于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现居住情况为借住、租住、简易搭盖或自有住房属D级危房;自身或法定赡养人无能力提供或解决住房问题。
平和县山格镇无房户喜获新房的“金钥匙”与安家费(吴志润摄)
针对农村贫困“无房户”这一脱贫基本问题,漳州市按照县里统一组织,乡镇负责具体实施,村级作为业主的模式,分五保户集中安置、购买闲置房安置、乡镇(村)代建安置三类进行解决。
原则上,五保户到就近的农村敬老院(幸福园)居住,确实不愿意入住的由村里购(建)安全住房进行安置,解决分散五保户安全居住问题。贫困无房户所在乡镇(村)如果有安全闲置房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村民多余或闲置的安全住房解决。村委会有安全闲置房的,有义务安置本村无房户村民居住。
贫困无房户所在乡镇(村)没有安全闲置房,又确需新建房安置的,则以乡镇(村)为单位统一招投标选择建设单位进行统规统建。建房所需宅基地,无房户有宅基地的自己无偿提供,确实没有宅基地的无房户,由村级找地、镇县帮助解决。
平和县文峰镇贫困户安居工程建设现场(平和县扶贫办供)
同时,各级部门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绩效考评机制和档案管理机制,确保贫困无房户安居工程顺利建设,快速推进。
截止6月底,全市4169户10619人贫困对象危房修缮任务全部完成,完成投资3720万元。截止10月底,全市农村贫困无房户建设任务989户2342人全部竣工,年底前全部搬迁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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