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28日讯(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通讯员 刘荫花)举报老赖去向及财产线索,有奖!今年12月4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实施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新规,凡举报失信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悬赏新规发布后,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并被推荐参评“点赞漳州2016十大民生实事”。很多漳州市民看好该项目,并纷纷为之投票。
2016年6月,云霄法院开展执行大会战行动,抓捕试图逃逸被执行人
个案最高悬赏5万 举报高消费奖500/次
《漳州市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工作暂行规定》(简称《规定》)分悬赏执行和举报奖励两种,当中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依职权悬赏执行的,悬赏金按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分段累计计算,但个案累计不得超过5万元。
举报被执行人下落,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拘留被执行人的,按500元/人的标准奖励举报人;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的,可在500元/人到5000元/人范围内由申请人确定悬赏金额。
举报被执行人恶意转移、处分财产或是有其它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妨碍执行行为,足以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按1000元/件的标准奖励举报人,财产追回后实际执行到位的,可再奖励,但总额以5万元为限;举报被执行人违反规定高消费行为的,按500元/次奖励举报人;举报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主体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或有其他妨碍执行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2000元/每件次奖励举报人。
据介绍,在举报奖励上,举报事项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参照人民法院依职权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悬赏金标准给予奖励,并从被举报被执行人履行到位款或从被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款中优先扣付。
发动社会力量 利于破解案件执行难问题
为鼓励社会力量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实施这项《规定》。
据介绍,今年以来,漳州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数已超过16000件,加上去年排查出来的历年旧存未结积案30000多件,这些案件中,有20%以上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有50%以上的案件经穷尽执行措施仍查无财产可供执行。“查人、找物难”仍是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主要因素。
2016年11月,龙文法院开展“周末执行”活动,对老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实行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有利于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破解具体案件执行难问题。”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阮明光表示,悬赏举报作为一项补充性的执行措施,其目的主要是通过悬赏公告,对隐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有助于遏制其逃债行为,促使其自动履行债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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