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将会帮忙协调处理客户反映的问题
针对张女士反映的情况,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也联系了中国某银行漳州支行。2月6日下午,涉事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漳州支行没有接到总行下发的客户问题工单,也没接到客户的反映,对详情还不是非常了解。如果客户反映,他们会向省行相关职能部门上报,必要时,也会陪同客户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帮忙协调处理。
针对被取现的这两笔交易,银行是否需承担损失?银行负责人回应,有争议性交易一般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如果公安机关认定银行有过错,银行肯定会赔付。如果银行无过错,就不会承担损失。对于张女士遇到的情况,还需进一步了解,再进行处理。

银行回复:两笔交易为凭密取现的交易,根据领用合约,此交易视同本人交易
当日下午,该银行客服也回复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已有专员联系张女士,并协调处理,但具体信息不便透露。张女士告诉记者,2月5日,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已让她找漳州支行信用卡部相关负责人帮忙处理,但她还未联系。
律师:建议先报警、收集证据,再与银行协商,协调未果再向法院起诉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也采访了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的曾晓明律师。曾晓明律师介绍,一般情况下,发现信用卡被异地盗刷或ATM机取现后,持卡人马上在当地银行用银行卡取款或存款或在当地消费,以证明银行卡在其身上而不在异地使用的事实,同时马上报警。发生在张女士身上的事情,虽有段时间,建议她先报警并与银行协调处理。若双方协调处理不成,张女士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曾晓明律师表示,张女士与银行间是银行卡纠纷的法律关系。在起诉之前,张女士可到银行打印被取现期间的交易流水账单,用以证明银行卡的钱被异地取现的事实存在,起诉后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申请取证,证明异地取款人并非持卡人。
如果有证据证明张女士所描述的事实成立,所持信用卡确实是被他人克隆成伪卡后进行取现行为,银行肯定要承担责任,赔偿其相应的损失。因为银行对持卡人的信息安全具有保障义务,银行应当妥善保管持卡人的卡内资金、向持卡人提供能够安全使用的银行卡以及安全的交易场所。只要发卡行没有尽到保护银行卡内款项安全的义务,就应承担《合同法》第107条规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