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法院院长会举行,会上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我市共有4个集体、6名个人荣获表彰。另外,会上还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芗城区人民法院为全国优秀法院,龙文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少华为全国优秀法官的决定。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获全省十佳法院称号;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云霄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获全省十佳法庭称号;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小额案件审判庭庭长黄东标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官;长泰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洪碧蓉等5人获评全省优秀法官。
此次评优评先活动旨在褒奖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领跑带动作用,激励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见贤思齐、攻坚克难、争创一流,全面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水平。经各地各级法院认真评选推荐,省法院研究决定后评出获奖集体和个人。
据了解,去年,漳州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改革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全市法院收案74533件,结案72273件,比增14.67%和15.63%,结案总数首次超过7万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连续十年位居全省第一。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司法公信建设责任状考评始终位居全省法院前列。(记者 徐镜正 通讯员 刘荫花 彭满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