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漳州市正式发布公告,即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渣土运输乱象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渣土车“滴、撒、漏”、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
根据公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渣土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等处置活动,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使用密闭车辆,净车出场后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指定地点卸放。车辆在行驶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遮挡车辆号牌,不得超速、超载行驶,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同时,公告明确了建设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及个人违法处置渣土行为所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标准,违者最高获罚10万元,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也将被扣分,驾驶证被降级或吊销。
实施渣土管理“黑名单”制度。运输企业、运输单位、驾驶员的严重违法行为,将被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并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由核准部门直接采取禁入措施,取消该企业渣土准运资格。(记者 蔡柳楠 实习生 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