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来年的闺蜜,因十几岁的年龄差视如女儿,没想到这个“女儿”却向自己下手,曾某被偷走2.2万余元和两件金首饰。目前,嫌疑人甘某已被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曾某和甘某同租住在漳州市区一居室内,是认识了十来年的闺蜜。曾某比甘某(28岁)年长十几岁,视其如同女儿,还将手机密码、银行卡号、密码等重要信息都毫无保留地告知了甘某,不料这也埋下了隐患。
后来,甘某因赌博欠下不少钱,为了还债务,竟想到了向曾某下手。2016年12月21日到29日,甘某先后从曾某两张银行卡内盗走2.2万余元,并拿曾某手机删除了相关的取款记录。2017年1月6日,甘某趁曾某去健身之际,又盗走了租房里曾某的金首饰。
2月21日下午,甘某从外地赶回巷口派出所投案。目前,甘某已被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郑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