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4日讯(通讯员 刘晓云 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3月3日晚,漳州芗城区亿芗心苑后面4楼出租房发生火灾。事故因不当使用蚊香引起,未有人员伤亡,但造成一定经济财产损失。
漳州110民警到现场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火灾现场
火灾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财产损失
3月3日19时12分许,漳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亿芗心苑后面4楼出租房发生火灾。巡逻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消防人员将火势扑灭。
据房客回忆,当日中午休息时,为了驱蚊,他点了一盘蚊香,下午上班时忘记将蚊香熄灭。
当日,群众看见楼上冒烟后报警。现场消防人员勘察时发现,系蚊香引燃了书柜引发火灾。
警方提醒,防蚊咬要注意保安全,点燃的蚊香应放在金属支架上,蚊香周围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另外,在使用电热蚊香器时也需谨慎,要注意通电时间,防止因电热器使用时间过长,烧毁电热器或倒致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