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波粼粼,
鸟语花香,
群鱼戏水,
春天里的碧湖生态公园,
生机勃勃,
吸引着大批市民前往游玩

这不,昨日凌晨1点多,碧湖东湖还有一小伙来此“游玩”。可是,他却被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当场给抓了!
游园也犯法?NO!NO!!NO!!!这小伙可不是来游园的,听说,碧湖东湖水质好,里面的鱼儿肉质鲜美,他是特意来偷捕鱼的,之前都来偷过好几回了!
估计,东湖的鱼儿确实好吃吧!

昨晚8时许,26岁的龙文小伙吴某,为自己的贪吃付出了代价,被龙文公安分局步文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
“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反映多次,说碧湖东湖近期经常有人来偷捕鱼”,步文派出所陈警官介绍,3月8日凌晨4点多,这名到东湖捕鱼的嫌疑人还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可惜被逃脱。
民警当即调取了相关视频资料,发现偷捕鱼的是一名年轻小伙,“确定是这个人,但不知道具体的身份信息”。随后,民警跟管理处工作人员协商,加强园区巡逻、蹲守、防范,并将这名可疑小伙,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昨日凌晨1点多,这名偷捕鱼的小伙,大摇大摆再次出现在东湖,管理处工作人员当即上前,将其控制,随后报警,并通过110民警将其移交步文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经查,小伙为吴某,26岁,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对于碧湖周边情况非常熟悉。可是,吴某家庭条件不错,就是天天买鱼吃也不是什么难事,为何他要大半夜跑到碧湖来偷鱼呢?
吴某介绍,他早就听村里人说,碧湖东湖的生态环境不错,水质干净,里面的鱼肯定肉质鲜美,于是决定偷偷来捕回家尝尝。没想到这鱼还真不赖,于是把东湖当成了他家鱼塘了,隔三差五过来偷捕一回。
偷捕鱼也犯法?是的。
民警依法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碧湖是我们城市一张靓丽的新名片,对于这种到碧湖偷捕鱼的行为,我们肯定要严厉处罚”,陈警官介绍,事后,吴某也后悔不已,保证以后再也不到东湖偷鱼了,并允诺拘留期满后,亲自到公园管理处向工作人员道歉。
(来源: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