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方便,送气员将从公司载回的数瓶液化气储存在家中。实际上,这样的行为埋下隐患不说,还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近日,芗城区官园社区下井村村民蔡某就因为在居民楼内非法存储液化气被行政拘留五日。
3月中旬,芗城公安分局在大力对三合一场所进行整治行动中,巷口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餐饮业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线索,通过大量的摸排走访,查获官园社区下井村的居民楼内一处非法存储液化气的配送站。
采访巷口派出所民警陈云城:查获的时候现场是无人看守的,根据送气电话联系上了存储配送点的蔡某某,他是从有证经营点配送到他家里来存放,图个方便,给附近的这些餐饮店配送(液化气)。
查处当天,民警现场监督蔡某把这些液化气罐转移到有正规证照经营的地点进行存贮,并与蔡某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然而才过几天时间,当民警再次清查出租房屋时,却发现蔡某非但不改,更是将液化气转移到对面的亲戚家。
采访巷口派出所民警陈云城:我们一开门进去发现,里面还是存放着大量的液化气罐,然后我们勘察一下这些液化气罐的联系方式,还是跟上次蔡某某的液化气罐同属于一个配送电话,可能就是过后又把这些液化气罐存储到隔壁家亲戚家中去。这次我们就立即联系漳州市燃气管理站的工作人员,由他们到现场来进行查处,把这些液化气查扣做进一步处罚,我们公安机关对蔡某某也通知到派出所来进行行政拘留。
据了解,下井村是城中村,除了一些普通居民楼,大多都是老旧的平房瓦房,以出租房屋居多,建筑耐火等级较低,城中村的道路也狭窄,毗邻的又是东南商贸城,一旦发生消防火灾事故,将给附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采访巷口派出所民警陈云城:这些非法经营液化气配送点藏匿在居民楼内,就等于把一个定时炸弹安置在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身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我们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一旦发现此类现象,立即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进行举报,将消防安全隐患彻底铲除。 (记者 戴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