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努力为毕业生“找好工作就好业”拓宽渠道。
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创业
带动就业补贴对象放宽至个体工商户
我市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和重点领域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要求各县(市、区)深入挖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创造的就业机会,要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落实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将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放宽至个体工商户。积极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者纳入公共创业服务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扶持政策。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1年
且考核合格后可参加职称评定
如何让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市提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承担基层服务项目招募任务的县(市、区),在开展事业单位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采取“专门岗位”或“专项招聘”方式,面向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进行招聘;推行毕业生所在服务的乡镇事业单位使用“考核聘用”和“专项招聘”的方式,鼓励期满优秀毕业生扎根基层。
此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
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通知》强调,要落实好税费减免、开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项目扶持等创业扶持政策。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租用经营场地在漳创业,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鼓励新业态企业开发,符合条件均可享受相关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
此外,各县(市、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市级创业补助项目评选,给予3万元至10万元的资金扶持。
见习人员可获不低于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助
文件还明确,各县(市、区)要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积极组织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活动,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毕业生见习期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所需经费。见习期间,由当地政府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助。今年起,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至离校未就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同时,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务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记者苏雄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