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警方判定该案系蓄谋作案
31岁的嫌疑人苏某明称,他与小芳才认识2个多月,事发那天在一起时,小芳一直说没钱交房租,要他给她1500元。“我孩子都靠我一个人打工赚钱来交补习费,我自己也没有钱,她还一直缠着我要,当时我很气愤。”苏某明说。
经警方调查,苏某明,31岁,龙海市海澄镇罗坑村人,从事装修工作,平日里迷上了微信赌博,欠了5万多元,曾因盗窃罪被判刑。
龙海市公安局重案中队的郭队长分析说,该案经过警方的侦查,判定嫌疑人苏某明属蓄意作案。“作案前,苏某明就已经把胶布和一把仿真手枪准备好,放在房间的抽屉里。”郭队长介绍,苏某明将小芳的双手捆绑后,用仿真手枪威胁受害人说出微信账号密码,并给受害人的朋友发微信称借钱交房租,后来小芳有5个朋友给她发了2000多元,均被苏某明转到了自己账户上。
郭队长说,受害人陆续在后备箱里待了24个小时,幸好案发那几日是阴雨天气,如果是现在这样的天气,她可能就危险了。
目前,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和抢劫罪,批准逮捕苏某明。(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吴渊杰 林志祥 实习生 洪嘉俊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