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3日讯 前日,在龙文区工商局步文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黄先生获得快运公司1168元的赔偿金。
9月21日,黄先生通过某快运公司,从漳州托运一批价值4万多元的篮球到贵州贵阳。9月29日,接收方收到货物时,却发现少了8个篮球,损失1000多元,快运公司也当场确认。随后的两个月里,黄先生多次与快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成功,无奈之下拨打12315电话。步文工商所工作人员介入后,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因黄先生长期委托该公司托运物品,该公司作出的1168元赔偿金抵用托运费。(海峡都市报闽南版通讯员 蒋翠凤 许莉 记者 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