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4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文/图) 今日上午9时许,在漳州市芗城交警大队,举行全市公安机关冬春社会治安整治攻势“百日行动”暨城区交通治乱的启动仪式,随着一声“启动”令下,一辆辆骑警飞驰而过,奔赴市区各大路段,严查严处市区“十大交通乱象”。此次“百日行动”时间,即日起持续到明年3月15日。
启动仪式
根据部署,在12月4日-11日,在芗城、龙文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主城区,将开展“百日行动”城区治乱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对电动自行车不按道、逆向、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给予打击。漳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林阿春介绍,在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路面警力大巡查,并根据市区实际情况,围绕51个主要路口、45条主次干道,确定重点路段和重点路口,按照网格化模式科学安排警力上路执勤执法,实现路口见警力、路段见警车。
“现在漳州市区交通最突出要的问题不是拥堵,而是乱。”林阿春表示,此次统一行动交警部门将联合城区派出所、城管执法、交通执法联合上路,严查严处市区城区“十大交通乱象”。主要包括以下十种交通违法行为,即汽车违停、“加塞”、随意掉头,电动车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电动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违规上路,行人跨越护栏随意横穿道路,商家占道摆摊、恶意占用停车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查处的违法当事人,交警部门将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官方微信、随手拍栏目及联合媒体予以曝光,内容不仅包括车牌,还包括驾驶人头像、地址、工作单位等都在曝光之列,助你“上头条”,让你“声名远播”。同时,针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工作人员,如果你出行没有遵守交规而被曝光,你的违法信息还会通报至市文明办,进而会影响到你所在单位的文明考评。
启动仪式
今日上午10点半左右,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随警作战,全程跟踪报道,现场查处多起电动车不按规行使,随意骑行在机动车道上,或逆向行使,或无牌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对此,芗城交警大队东铺头中队长黄燕城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电动车不按道行驶,罚款50元;闯红灯,则面临20元罚款等处罚措施。黄警官表示,除了定点处理,现场开具罚单外,还将使用高清摄像头对这些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系统将自动“人脸识别”,对违法当事人给予曝光。当然,处罚、曝光并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希望大家能够养成文明、依法出行的好习惯,你文明,我文明,交通自然畅通!
不按道行驶被查
另外,此次“百日行动”将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坚决推进反恐防暴工作;坚决夯实基础工作;坚决捣毁诈骗窝点;坚决捣毁传销窝点;坚决捣毁制毒窝点;坚决整治治安乱点;坚决消除涉稳隐患;坚决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坚决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坚决消除治安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