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3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实习生 叶沐晗 陈淑贤 文/图) 今日上午,漳州交警召开“2018年漳州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新闻通气会,会上曝光近期多起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典型道路交通事故事例和终身禁驾名单。会上透露,2017年,漳州全市因醉驾共发生1395例,其中784例被吊销驾驶证。同时,2017年第四季度,又有14人,因醉酒或逃逸而被终身禁驾。
具体如下:
8起典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案例
1,2018年1月13日22时20分,王简萍(男,29岁,南靖县梅林镇人,准驾C1)在南靖县梅林镇村道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王简萍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2,2017年12月5日11时1分,杨鸿鹏(男,32岁,漳浦县前亭镇人,无证)在漳浦县佛绥线20公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杨鸿鹏作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处罚。
3,2017年12月11日6时52分,冯长梯(男,46岁,平和县小溪镇人,准驾CI)在平和县正兴大道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其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达到或者超过80%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冯长梯作出记12分,罚款1500元处罚。
4,2017年12月18日9时25分,钟力彬(男,29岁,诏安县四都镇人,准驾C1)在西港线228公里100米实施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未达50%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钟力彬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处罚。
5,2018年1月16日20时49分,张晶晶(男,34岁,尤溪县城关镇人,准驾CIE)在台商区角美镇区下士路段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张晶晶作出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1500元处罚。
6,2018年1月9日16时42分,王绍力(男,32岁,龙文区蓝田镇人,准驾CIE)在龙文区龙祥中路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王绍力作出罚款5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7,2017年11月22日16时59分,驾驶人钟三福(男,33岁,平和县坂仔镇人,准驾C1)在山旧线35KM+500M实施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钟三福作出罚款150元处罚。
8,2017年06月29日17时50分,黄炳森(男,35岁,平和县安厚人,无证)在厦成线89KM+250M处实施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黄炳森作出拘留15天,并处罚款2000元处罚。
4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1,【经过弯道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超车】
2017年1月25日15时38分,王颖超(男,34岁,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县人,准驾Al),驾闽DY8552大型普通客车在南靖县山梅线书洋派出所往山城镇方向,与李帮金(男,31岁,云南省广南县人,准CI)驾闽FPI1982轻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李帮金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王颖超在经过弯道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超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颖超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李帮金无责任。
2,【跨越中心单实线行驶】
2017年3月16日15时30分许,李春灵(男,51岁,南靖龙山镇坪埔村人,准驾C1)驾驶闽D5399G号小型普通客车(载乘员陈炳文),在国道319线由漳州往龙岩方向南靖县龙山镇东盘急弯路段靠加油站处,与交会方向由许志清(男,40岁,金山镇后眷村,准驾A1)驾驶的闽EY7045号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李春灵受伤、陈炳文(男,55岁,漳州市芗城区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李春灵驾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跨越中心单实线行驶至对向车道,是本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未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驾驶机动车行经叉路口未减速慢行】
2017年12月20日10时44分许,孔有才(男,36岁,安徽省太和县人,准驾A2)驾驶皖KG2200号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在芗城区西洋坪路与瑞京路红绿灯叉口,与由林恒宣(男,54岁,重庆市酉阳县人)驾驶的芗城32876号二轮电动车后载石邦艳(男,52岁,重庆市酉阳县人)发生碰撞,后皖KG2200号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撞上安全岛及由黄志惠驾驶的芗城72956号二轮电动车、沈耀宗驾驶的芗城0233B号二轮电动车,造成四车损坏、交通设施损坏,石邦艳、黄志惠、沈耀宗受伤及林恒宣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林恒宣驾驶非机动车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叉路口,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未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其行为违反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本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孔有才驾驶机动车行经叉路口未减速慢行,是本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石邦艳、黄志惠、沈耀宗在本次事故中无过错。
4.【无证驾车、穿越道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未能注意观察、未能减速】 2017年9月23日7时02分许,陈礼航(男,24岁,厦门市集美区人,准驾C1)驾驶闽DE3G68号轻型普通货车,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奥特莱斯大道田里村满美社路段,与在中央隔离花台缺口处掉头的由林月英(女,59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人)无证驾驶无牌号二轮机动车穿越道路时发生碰撞,造成林月英死亡及两车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
林月英无证驾车,穿越道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导致发生上述事故,其行为违反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陈礼航驾车行至肇事路段,未能注意观察前方路面交通状况、未能减速以确保安全行驶,导致遇险采取措施不及,致使发生上述事故,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2017年第四季度终身禁驾人员名单(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