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9日讯 到银行ATM机取钱,发现他人遗忘的银行卡还在机子内,贪心的江西男子姜某取走卡里现金15000元。近日,姜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芗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11月23日10时许,34岁的江西男子姜某来到芗城区东岳新村工商银行自助服务网点,在ATM机上取钱。这时,他意外发现机子还停留在取款界面,便尝试着按了“取款3000元”,结果吐钞口真的吐出了3000元。原来,是前面的人取完款后把卡落下了。本着占小便宜的心理,姜某接二连三地“取款3000元”。
与此同时,忘记取走卡的惠先生则接连不断地收到来自银行的短信提醒,“您的储蓄卡账户ATM取款支出人民币3000元”。“这是怎么回事?”惠先生一摸口袋,发现银行卡不见了。他边打110报警,边匆匆往回赶。
正在东岳新村一带巡逻的南坑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就在姜某第五次取出3000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刚取的15000元现金亦被查获。(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青松 通讯员 蔡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