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漳州调查队获悉,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66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增幅位居全省第四。
其从城乡分布来看,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364元,同比增长8.4%,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3元,同比增长9.6%,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1个百分点,同样也位居全省第四。其中,龙文区、芗城区、龙海市夺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县(市、区)的前三名,分别为10972元、10729元和9141元。
首季,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533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其中,食品烟酒、居住和交通通信支出最多,分别是1787元、1514元和570元。(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江伟斌)